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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紫牛新闻记者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刘暖曦(原名刘鑫)已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719365万元。
执行信息公开网的信息显示,该执行案件立案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执行法院为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记者注意到,江歌的母亲江秋莲于1月11日晚发微博称,强制执行刘暖曦案已通过审核立案成功。她同时在视频中强调,自己是在法律范围之内维护女儿的合法权益。
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一审宣判后,刘暖曦不服提出上诉。2022年12月30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760元,由上诉人刘暖曦负担。
2023年1月初,刘暖曦对法院判决的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引发各方关注,随后微博关闭其账号,其账号个人页面显示“因违反社区公约,该用户处于永久禁言状态”。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来源:紫牛新闻 编辑:李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