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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深圳市促进物流供应链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正式印发,从引进培育高能级贸易主体、拓展外贸新业态、供应链企业服务制造业、保障仓储设施供给等方面,针对性提出10条具体举措,充分激发物流供应链企业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融通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深圳面向全球的资源配置能力,更好地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措施》提出,要支持拓展外贸新业态业务。支持物流供应链企业共建共享一批优质海外仓,鼓励企业与船舶公司、航空公司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加快布局境外物流网络,建设海外智慧物流平台,提升退换货、维修等售后服务能力,吸引国内乃至亚太地区企业委托开展集货出口。支持重点物流供应链企业开展代办跨境电商出口收汇业务。支持物流供应链企业业务系统与深圳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对接,鼓励企业为个体工商户开展市场采购贸易出口提供全流程服务。
在强化物流集散功能方面,《措施》提出,要加快国际中转贸易港建设,争取开展外籍船舶沿海捎带业务,支持物流供应链企业依托前海和盐田综保区开展多国集拼业务,简化中转集拼货物流转手续,推广多式联运运单“一单到底”协同监管。加快口岸现代化建设,推动口岸库容和配套设施设备改造升级,不断提升口岸通关效率。加快拓展国际航空货运航线,推动国际知名货运航空公司加大在深货机运力投放,持续提升深港陆运效率,深化“粤港澳大湾区组合港”物流便利化改革,支持物流供应链企业依托物流通关优势扩大集货规模。联动香港承接跨国公司国际分拨中心业务,积极争取跨国物流企业将深圳作为全球或区域性物流分拨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