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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厦门市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我市将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形成“7+X”标准地控制指标体系,强化区域统一评估,推进“用地清单制”改革,推动有条件的工业用地项目在土地成交确认后,土地竞得人实现“交地即交证”的改革目标。
《方案》下月起实施,要求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建立健全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工作机制,确保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与现行工业用地供应、审批制度改革、项目施工建设、权证核发等有效衔接,提高工业用地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工业项目早开工、早落地。
工业用地“标准地”是指符合本市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准入要求,在先行完成区域评估及土地征收、“三通一平”等前期工作,符合“净地”要求的基础上,明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土地产出率、地均税收、容积率等控制性指标并实施全程监管的可出让的国有工业用地。
《方案》明确要求,“标准地”出让前,各相关部门要进行区域评估和普查,生成“用地使用清单”,随土地出让合同一并提供给土地竞得人。工业用地“标准地”按照“7+X”要求,确定控制性指标。其中“7”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绿地率、土地产出率、地均税收、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等主干指标;“X”即单位能耗、科研投入、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等控制性指标。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可根据实际动态适时调整“X”类指标。